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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抄袭书中的人物是否有罪 或人物无罪论是否成立

知识产权
2023-05-31 13:34: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抄袭有以下要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如果没有不构成此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至三项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至三项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至三项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 抄袭犯法吗:抄袭当然算犯法,尤其是网络小说。人物和情节都是自创,擅自使用不支付报酬需承担法律责任。《刑法》第217条规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将原文从设定包括对话原封不动的剽窃的话肯定是抄袭,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还有些人只是剽窃设定,但是却很难定性,虽然也是抄袭但是难定论。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以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 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 法律分析: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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