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丈夫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妻子代丈夫签订的卖房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双方是夫妻,可以
代理签字,同时,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若丈夫不知情或不同意卖房,则签字无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