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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脑梗),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呼叫120救护车抢救,家人知道后赶到现现场用私家小车把病人挂送医院治疗,但已错过第一治疗黄金时段,导致经四周重危病房急救治疗无效死亡,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何对受害者进行礼赔。

劳动纠纷
2023-05-31 17:50: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情况单位承担责任的概率小
  • 员工在非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应该怎么处理?
    是在单位吗?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作为用人单位适当给予额外的人为关怀也是很好的。如果死者家属无理取闹的话,可直接报警,由警方处理。
  •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的,如果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因工死亡;或者突发疾病是与工作环境等有关的,可要求单位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在上班时间发病,也不是在上班时间死亡,不是职业病死亡的,单位不负责任,只需要给予一般的丧葬费。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上班突发脑梗原则上单位没有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情形的,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也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患病职工可以依法享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相应待遇。用人单位也可以给予必要的道义上的援助或帮助(比如对确实困难的职工借予必要的抢救治疗费用)。为劳动者依法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为职工建立医疗保险关系而导致病患职工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应当担当患病职工因此造成的损益的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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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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