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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向员工发放奖金,取出现金再返还给领导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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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 11:22: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奖金的性质是对积极工作的员工和做出贡献的员工的一种工资外的褒奖手段。员工如果给公司造经济损失,按理应该视情节和损失大小,对员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公司正常发放工资并辞退员工,属于企业正常用工制度合理范畴,不发放奖金属正常管理范围。员工无理由继续要求发放奖金。解决办法就是明确告诉员工不发放奖金理由并告知,员工不服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起诉,企业正常应对就是,告诉辞退员工,如果他非要求发放奖金,那么企业先要求该员工赔偿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当然,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所说的经济损失还不到500元或不完全是该员工原因造成的不大的损失,仅仅只是因为违反厂规、威胁领导,那就要分别看待。违反厂规有什么处罚规定、威胁领导具体什么情况,在核发奖金期间员工工作是否达标等。
  • 法律分析:奖金的发放额度,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通常,我们开始时额度小一点,比如,占工资总额的5%-10%。当整个系统运行的比较有效、平稳时,可以加大额度,有些企业的奖金额度,比工资还要高,甚年终奖至达到工资的150%。年终献大小按比例计算。但实际上和原则会有出入,这其中直属上司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对奖金产生直接影响,使奖金有10%-30%甚至50%的上下浮动。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 法律分析:老板个人给的奖金属于工资。根据相关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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