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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下我被人用铁链打伤,调监控是盲区,到了派出所,对方不承认用铁链打我,但是警察调节,对方同意赔偿我2000块钱,我不认,打人方会受到警方什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3-05-31 16:35: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建议您尽快报案并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根据您的描述,很可能伤情达到轻伤二级及以上,具体要以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结果为准。如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如双方和解,则自行商议金额,谈判水平不同,实际效果不同。如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程度,则打人方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一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您的描述较为模糊,建议详细描述。
  • 您好,需要对对方进行治安拘留
  • 对方不承认造成人身伤害的,建议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 被打可以立即报警,由警察出面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受害人被人打了但不严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解;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治安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则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治安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你好,确定是打人了才能处罚,否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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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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