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的继承权的问题,可是都一两年了还是没能协商好,事情大致是这样的:房子是我爷爷的,爷爷和奶奶都不在了~爸爸也不在了.可是我还有一个叔叔在.爸爸是在我十几岁时过世的,妈妈还健在.所以当时爷爷奶奶是和叔叔住一起的.现在,爷爷留下了两个店面和一套住房.关键就是亲叔叔和我两人应该怎样分割财产,叔叔能继承多少,而我(我是亲孙女.)能继承多少.占多大的比例.私下谈不下来,叔叔不愿意给一半,只想给20%左右所以我想请求法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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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yanyun:
您好!
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由于您父亲先于您的爷爷奶奶去逝,我国继承法律规定,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若您是您的父亲的唯一子女,则您依法代位享有您父亲应当继承的一份.具体分割为:若您爷爷奶奶的子女就是您父亲和叔叔的话,二人就应当平分遗产.
若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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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