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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宅父子两户主,两处房子盖在一起,能分别确权吗?合起面积没超标

房产纠纷
2023-05-31 09:47: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土地确权的方法有: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房屋共有性质的认定:分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我国对不动产的权属采取登记公示主义。所以根据产权登记来认定房屋共有的性质.如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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