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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跟我离婚儿子户口在老婆那边,我可以转到我这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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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1 11:08:38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的,可以办理户口变更登记手续,一般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争夺孩子抚养权,然后才可以转移孩子户口。
  • 您好,户口迁移需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到公安部门办理。
  • 你好!小孩抚养权在谁,谁可以把户口转过来的
  • 你好你这个婚姻纠纷的问题我稍后电话回复你
  • 男女双方可认就离婚相关问题协商处理
  • 这个可以转的,没有任何问题h
  • 您好,孩子是跟着您前妻对吗
  • 你好,可以转到去你户籍的
  • 女方户口转到男方后是可以申请户口转回去的。首先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户口能落到女方名下,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亲或母亲一方抚养,抚养的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也跟随迁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书,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女方户口转到男方后是可以申请户口转回去的。首先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可以转,但是需要女方同意
  • 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归谁
  • 你好,和对方协商后可办理户口迁出
  • 如果争取到抚养权后是可以的
  • 可以,双方协商,予以确定变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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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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