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我男朋友分手,但是他不肯要求把谈恋爱期间的所有给我花的钱该给他,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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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情侣在恋爱期间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是认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钱款因为赠与的性质是无法向对方要回的;另一方面,如果是情侣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在分手之后出借款项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借款本金和利息,这部分款项可以要回,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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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找律师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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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恋爱期间的正常花费是无法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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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主张经济性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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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事情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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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处理吧,依法协商吧,多少金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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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转账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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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多少钱,这个可以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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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要求你返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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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有大额花销的可以退还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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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可以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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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看金额大小,一般视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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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恋爱期间赠与财产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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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恋爱期间是属于自愿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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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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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处理要求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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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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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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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过程中双方都会投入时间、精力、金钱等,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 " 分手费 ",是存在一定合法权利基础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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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女双方谈恋爱交往期间,女方花男方的钱进行消费,这方面的支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同无偿赠与行为,无需返还。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的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在有凭证的前提下,女方属于
不当得利的,法院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主张。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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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用还,该分就分。删掉所有联系方式,如果他知道你住的地方你就搬家。如果他打官司找你还钱,你再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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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不用给的都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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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这些支出具体都有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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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了解你情况后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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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像520,1314等特殊金额可能被认为具有特殊意义,属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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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详细阐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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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我男朋友分手,但是他不肯要求把谈恋爱期间的所有给我花的钱该给他,我该怎么办?现在具体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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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