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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在一起怀孕了他不负责任怎么起诉他给钱

婚姻家庭
2023-06-05 18:21:09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如果是未婚先孕要打胎的,男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按照公平原则,两人共同承担女方流产所产生的费用。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要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如果未婚先孕将孩子生下来,则未婚生育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你抚养孩子,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关于孩子抚养费数额,双方可以协议;协议不成的起诉法院。原则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父母的负担能力来确定。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个案不同,欢迎来电!
  • 1.
    如果是起诉他,对感情不负责任,这个法院是不受理的;
    2.
    如果是起诉他,你们之间有财产上的纠纷,这个法院是受理的;
    3.
    如果是起诉男方,在怀孕期间,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生活费,这个法院可能会受理;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服务,打胎是可以主张一半的医药费用的,目前没有打胎的话没有发票不好起诉,您这边可以直接联系我。
  • 你想起诉他给什么钱?孩子生下来他是父亲,不管结婚与否,他都有抚养义务。如果你选择不生下来,也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你好,如果选择孩子生下来,那可以起诉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 他现在是不负责任了是吧?热热还能人还能不能联系上?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是对方的
  •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可协助你
  • 您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 你好,请问有对方身份信息吗
  • 法律分析:如果怀孕了男朋友不负责是否可以告他,要看是否满足起诉的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该案件有明确的被告;3、该案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是在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怀孕了男朋友不负责是否可以告他,要看是否满足起诉的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该案件有明确的被告;3、该案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是在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怀孕对方不负责,起诉方式如下:
    1、起诉对方,对感情不负责任,这个法院是不受理的;
    2、如果是起诉对方,有财产上的纠纷,这个法院是受理的;
    3、如果是起诉对方,在怀孕期间,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生活费,这个法院可能会受理;
    4、如果等到小孩出生后,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支持的,孩子是否是婚生子女,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这个法院一定会受理的。
    并且如果附带起诉有精神损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法院现在也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这涉及到贞操权,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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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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