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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低押借款合同已经签了,款没有到帐之前,可以撤消合同吗?

债权债务
2023-05-31 22:45: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抵押合同如果没有约定附条件的,是即时生效。但是法律规定是规定,如果想撤销可以跟对方协商解决

  • 贷款合同已经签了,你是可以撤销合同的,在没放款之前,但是你还是要交一部分的手续费,因为你一开始签了合同就说明你已经承认了这个贷款。
  • 借款合同并不是无条件撤销。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撤销事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撤销签约借款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借款合同撤销后,自始至终无效,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抵押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借款合同未生效,抵押合同也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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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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