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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未休产假,生育津贴已经发放到了单位,单位应该把生育津贴直接发给个人吗

劳动纠纷
2023-05-30 13:45: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北京的规定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发给个人,单位没有权利扣除,但是在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间,单位是有权拒绝支付工资。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依法 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 按照单位政策办理
  • 你好,那你现在和单位协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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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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