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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现在怀孕7个月,对离婚没有异议。 对方的财产: (1)银行卡9万; (2)婚前嫁妆30万,在结婚登记后打到女方账户,其中10万在她目前那,20万在股票账户,剩余17万,股票的20万与婚后的财产混在一起,如果有记录应该是不超过5万的流水; (3)因为疫情主动辞职,但是公司有约3万元的工资未发,已走仲裁。 第一个问题:我能否要求分割婚前彩礼中的17万? 第二个问题:我能否要求分配3万元的工资? 我的财产: (1)车30万; (2)股票账户:39万-车贷款约20万=10万; (3)婚前一套住房,有房贷,婚后还贷约15万,此房产生租金收入约12万,但是房子租金与生活收入都混在一起分不出来; (4)农行卡2.6万,该笔钱对方不知情; (5)工作垫钱未报销6万,该笔钱对方暂时未意识到。 (6)从23年春节以来闹离婚,我有一些大额支出:两次近2万元买了藏酒,一些取现:两次1万、一次4000。 第三个问题:我能否要求分配婚后贷款还款的时候考虑扣除房屋租金? 第四个问题:我能否隐藏(4)和(5)的情况? 第五个问题:第(6)项能否认定我奢侈消费和藏匿资产,而对我不利? 抚养费: 我的收入包括工资和奖金: (1)2021年4月换工作以后,工资平均约8000元,奖金约7万元,合计约个人所得税APP记录收入约10.1万。 (2)2022年,工资平均约9000元,奖金约10万,个人所得税APP记录收入约23.8万。 (3)2023年,工资平均约8500元,奖金不定。 第五个问题:抚养费应该记取多少,怎样尽可能的降低抚养费?

婚姻家庭
2023-05-31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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