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有个问题咨询一下,我有一套二层楼50多平米的房子出租了,租户居住期间,因楼下一层主下水管路堵塞而且家里没人居住没能及时发现漏水情况造成多日下水冒出,造成了房间污染和木地板损坏,楼房一共3层一楼业主和我们楼上2、3层的户主索要损失,我们应该给吗?

房产纠纷
2023-05-30 11:39: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如果是下水道等公共设施的原因,由物业负责;如果是楼上的原因,则由楼上负责;如果是自己本身的原因,一般由自己承担。其中涉及租赁问题的,因承租人原因的,由承租人负责,不是承租人原因的,由出租人负责。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楼上漏水的,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
    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
    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因此,租房期间楼上漏水租客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你好!你可以先找物业管理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再找维修人士检查一下漏水问题,属于物业维修让物业维修属于自己的原因赶紧找维修人士维修。
  • 这个可以告诉你到底要不要赔偿,保证赔偿多少就可以全程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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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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