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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拍别人丑照,被拍的人把拍的人平板给摔烂了

损害赔偿
2023-05-30 16:05:0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拿手机拍摄不属于侵犯肖像权。只有符合下列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一、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
    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
  • 如果拍摄不违法,或虽然违法但毁坏拍摄工具明显超过阻止该行为的必要限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你好,你的问题我稍后电话给你回复~
  • 您好,这个情况建议保留证据维权
  • 你好!那你可已向学校反映的
    追问:好的谢谢我去试试谢谢你
  • 你好,可以要求同学赔偿平板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即可
  •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受害人可以就行为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向对方发出警告,进行协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并做出相应的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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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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