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在幼儿园老师带领孩子们玩游戏互动,孩子们围着圈圈跑,老师抓孩子们,老师转过身做抓孩子们动作时,跟在她身后的一个孩子下意识往旁边绕开躲避,导致我女儿从后面跑圈刚好被那个孩子撞倒了,但是左手手肘粉碎性骨折,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属于谁的责任呢

损害赔偿
2023-05-30 13:38:1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你好,只要在幼儿园发生的,幼儿园都有责任
  • 你好你们可以自己协商,不行起诉
  • 你好,你是咨询人身损害的案子
  • 你好,这个是要学校负责的
  • 你好,是可以协助协商的
  • 学校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关于小孩子玩耍受伤应该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案例来推断,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你好,请问有跟对方家长协商么
  • 无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期间受伤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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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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