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封的车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被执行人按时还款,则解除查封,返还车辆;
2、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依法
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欠款,如有剩余则返还被执行人。
解除查封的条件是什么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
5、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