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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本人有贷款,还能为他人担保贷款吗

债权债务
2023-05-29 19:02: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公务员担保是贷款一种担保方式,主要还是保障借款人自身利益,一旦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是需要担保人全部偿还的(包括诉讼等一切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需要。公务员担保是贷款一种担保方式,主要还是保障借款人自身利益,一旦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是需要担保人全部偿还的(包括诉讼等一切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我国法律并未对公务员为他人贷款做担保进行限制,所以公务员是可以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但需要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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