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管理一般是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管理。政府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审批。农村的低保问题,依法由村委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实,上报县级民政机关低保科审核同意,然后统一发放。
农村低保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农村低保申请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4、
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
5、残疾人的残疾证;
6、家庭成员中有患病人员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
7、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的《城市低保金领取证》;
8、县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
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