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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但是已经结婚了有孩子了现准备分开,打算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外省的姥姥名下,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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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13:23: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咨询户口登记部门。
  • 没领结婚证能迁户口。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可以迁户口的情形包括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等,如果女方想将户口迁到男方的,男女双方需要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没结婚证的,只要迁入地派出所同意接收就可以迁走孩子的户口。父母没有结婚证的孩子属于未婚先育,通常情况下向迁入住所地派出所出具缴纳凭证及其他迁入所需材料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没领结婚证能迁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迁户口的情形包括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等,如果女方想将户口迁到男方的,男女双方需要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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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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