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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半年,女方怀孕人流后离婚,原来女方收取的彩礼要退吗,人流后的医药费等由哪方负责?

婚姻家庭
2023-06-07 16:47:5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找本律师进行详细沟通!便于为您分析。
  • 你好 彩礼是多少钱?是否有登记结婚?是否有摆酒?
  • 彩礼不需要退还,医药费得共同负责
  • 您好,具体是什么事情可以帮您
  • 你好,不需要,医药费由男方出。
  • 您好,已结婚可以主张不退GL
  • 你好,彩礼一共是给了多少呢
  • 法律分析:因一方悔婚结婚彩礼需要返还吗,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那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当一方悔婚时,应返还彩礼,但不是全部返还,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双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七十。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上文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一般无需退还彩礼,如果构成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则需要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二、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一般来说是不会退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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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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