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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个小区部分楼栋业主不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其它楼栋能单独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房产纠纷
2023-05-28 23:02: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业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不同意也可以正常成立,因为成立业主委员会无需经过社区批准。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五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超过一年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单栋楼能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取决于该栋楼是否属于一个单独的物业管理区域。
    1.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民法典并未明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而是授权法律、法规来规定。
    2.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国务院制定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该条例第十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实施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七条规定,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该指导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根据以上规定,单栋楼能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取决于该栋楼是否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 同一小区不能成立不同的业主委员会,一个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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