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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外墙空地被邻居占用的,能维权吗?

房产纠纷
2023-05-28 23:06: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墙外还是墙内,请电话或者当面沟通。
  • 住宅小区外墙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建筑物的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的部分,对于该部分的处置权,也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住宅所有权人即业主,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专门所有权,同时也享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法律分析:违法,邻居家占用公共通道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请民事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不得损害别的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违法,邻居家占用公共通道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请民事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不得损害别的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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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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