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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医院看了病,,医生不给看处方合理吗

医疗纠纷
2023-05-28 20:29: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须视具体情况而定,采取什么医疗手段主要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第一款 第(八)项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医院应当就原告的疾病与其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如医院不能提供病历资料无法对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则医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可以起诉,一般法院也会受理,诉讼中如果医院不提供病历,则需要承担上述后果。
  • 法律分析:须视具体情况而定,采取什么医疗手段主要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第一款 第(八)项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医院应当就原告的疾病与其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如医院不能提供病历资料无法对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则医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可以起诉,一般法院也会受理,诉讼中如果医院不提供病历,则需要承担上述后果。
  • 属于医疗纠纷,应该劝说患者走正当途径,同时要同时医务科对案件进行调查,如果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并没有违反操作规程,那就继续进行劝说,并引导协调科室和病案室将病例进行复印,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医疗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进行第三方鉴定。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定期评价实施情况,并将评价结果按年度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条 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十一条 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