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楼下将近一年没住人,突然今天来跟我家说我家厨房漏水,导致他们家损失非常严重,我请专业人员检查我家的水管,专业人员说没有破,可能防水层出问题,我家就加固了防水层,由于楼下没有及时发现漏水导致损失加重,这样我家需要负全部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3-05-29 10:53: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可以具体沟通下赔偿的问题
  • 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根据相关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楼上厨房下水管在楼下漏水的情况,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法律分析:楼下管道漏水,一般是楼上、楼下共同负责维修即可。管道漏水一般是因为管道老化或者损坏。可以委托物业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超出保修期属于自己的责任。
    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会出现以下情况:
    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
    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
    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