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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多给我发了钱又偷了回去他有罪吗

刑事案件
2023-05-31 11:06: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涉及法律纠纷过程中会有很多细节需要了解,具体本律师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如果领导故意多发工资后再要回去,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属于劳动争议,如果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可以直接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裁决之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领导故意多发工资再要回去不是犯罪,而是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可以直接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裁决之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偷了东西又还回去属于犯罪既遂,行为人只要将财物处于自己控制范围内就既遂。行为人偷了东西既遂,再还回去不会影响既遂的成立。犯罪形态是不可逆的,从预备、未遂、中止、既遂,是按顺序发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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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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