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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帽戴没有一点没系到下颚 拍照罚款200

劳动纠纷
2023-05-28 08:58: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地上不带安全帽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国家对劳动者个人没有罚款规定,但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本身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所谓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指制度内容合法,经过民主讨论,由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制定,且经过公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三条 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工地安全员无权罚款。罚款权利只能由行政法专门规定的部门履行,工地安全员作为企业工作证无权行使。建筑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工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系平等地位的民事活动双方,建筑单位无权向工人开罚款单,随意罚款是不合法的。
    办理工地安全员证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复印件;
    3、本人红底1寸照片3张;
    4、从事专职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四条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评估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和必要性,对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事项及种类、罚款数额等,应当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


  •   凡是进入工地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很多焊工会以戴安全帽不便于焊接作业为由,不戴安全帽,这是违章,必须制止。工地不戴安全帽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不戴安全帽处罚


      帽和不规范佩戴安全帽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1、现场发现未戴安全帽的罚款 50 元∕人次. 2、现场发现安全帽佩戴不正确的罚款 20 元∕人次.


      建筑工地不戴安全帽有法可依吗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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