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再请教一下上次咨询内容里的问题。上次的内容是“我有一民事案子,02年年底向县法院起诉并得到支持,03年6月得到市中级法院的终审(维持原判)。在03年8月向县法院申请执行,03年8月县法院执行过一次,直到05年5月说是执行不了,并由县法院上报给了它的上一级法院市中院,可市中院又委托给铁院来执行,05年铁院执行过一次,未执行成功。时隔半年之久,无音讯。现在,我该找哪家法院,要求继续执行?找过县院,县院说是已委托给铁院,可找铁院吧,又不是它哪受理申请的? ” 您的解答是“你好,你的案子在哪个法院判决的就找哪个法院申请执行,至于县法院再委托铁院,那是法院之间的协作关系,你还是要找原审法院.”我在这里补充一下。我这个案子一审是在县法院判决的,二审是在市中院判决的。申请执行是在县法院。

刑事行政
2006-02-27 0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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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