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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异10年了,我和弟弟同母亲一起生活.当时离婚协议写明父亲每年给我弟弟2000元抚养费直到自立为止,没有提及将来的教育费用.三年前我弟弟中考落榜,自费上了高中(我和母亲供,父亲还是每年只拿2000元抚养费,说是现在困难以后大学他全供).现在弟弟考上了大学,每年学费加生活费最低要14000元.可父亲说每年最多只能拿6000元,说弟弟已过18周岁自立了,这些已经很多了. 请问:父亲是否应该多拿一些钱作为教育费用?还有2000元早已不够生活费用,我们可以追加吗?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父亲每年最多应拿多少?还有"自立为止"到底是指到18周岁为止还是到毕业为止?我们的胜算有多少呢?马上要开学了,希望律师先生尽快给予答复,谢谢!!! 各位律师先生辛苦了

婚姻家庭
2007-08-16 10:02:5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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