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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只知道对方名字和住哪个区,怎么把钱追回来

债权债务
2023-05-27 11:38:5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只有对方的名字和小区的话啊,有借他的话是可以起诉他的。
  • 你好,你咨询的法律问题答复如下: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 多少钱,有借条吗?借了多久
  • 你好,欠款的证据有哪些呢
  • 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法院受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法院受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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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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