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和现在的老公是从网上认识的,结婚三年,异地,长起分居,感情破裂,女方可以在女方居住地起诉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3-06-15 16:04:50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有两种情况可以在女方 户口所在地 的法院起诉离婚: 1、女方的户口已经转移到男方一起,被告住在哪里,原告也住在哪里。 2、被告正在服刑,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如戒毒等。
  • 你好,请问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找本律师进行详细沟通!便于为您分析。
  • 如果双方的经常居住地都不在户籍所在地,可以在原告现在居住地起诉。
  • 您好,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地或者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处理。
  • 需要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 你好,是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的
  • 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 你好,你有居住证满一年就可以
  •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离婚的
  •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你好你的问题稍后回复你
  • 法律分析:原则上需要在男方户籍地起诉离婚,但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地起诉离婚:1、男方独自离开夫妻共同居住地一年时间的;2、男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3、男方被监禁的;4、男方不在境内居住的;5、男方下落不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是外地人,可以在现在的居住地起诉离婚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起诉时需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一般情况下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有下列情况的,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的居住地起诉:
    (一)男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男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男方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男方被监禁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根据我们办理婚姻家事纠纷或案件的经验
查看全部1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