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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个男生追我,然后经常给我转账,我不要,他就必须要我拿着,不要的话他就说要来找我,或者威胁之类的,我只能收着,后面他经常给我转账,为了不被威胁,我只好收着。再后面这个男生一直找矛盾,然后要我把钱还了,这种情况下我需要还吗?

债权债务
2023-05-26 16:15:5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你好,你收了多少钱呢?还有威胁你收钱的?
  • 你好 如果证据指向是借款是要归还的
  • 你好,请问你现在是想要还伙食不还呢?
  • 这种情况的转账是需要还的
  • 恋爱期间转账一般是赠与行为,且转账后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如果该转账不属于“520”、“1314”或者“999”等特殊意义的数字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恋爱期间转账一般是赠与行为,且转账后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如果该转账不属于“520”、“1314”或者“999”等特殊意义的数字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恋爱期间的钱不一定能要回,如果钱是赠与的,则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存在借贷关系,则借款人应当根据约定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不愿意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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