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签收后损坏不能赔。签收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包裹。如认为属于快递公司运输责任的,需要有
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系快递公司运输导致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
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检验期限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推定买受人已经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检验,但是有相关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