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男人买的房子上写着女人的名字,现在要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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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是两个人合买即登记在两人名下,如未取得产权证,则看购房合同上是否有两人名字,则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女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应当返还女方钱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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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恋爱期间的购房分手财产房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恋爱期间双方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此时共同购房的,按照共有关系处理,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
按份共有或者
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
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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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分手后按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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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