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有如下的权利:
1、表决权,出资人作为企业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查阅、复制权,出资人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
3、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出资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知情权;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