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无效条件:
(一)
遗嘱人立遗嘱时没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
(三)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无效;
(四)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
(五)伪造的遗嘱。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