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并没有全部普及网上变更法人登记,带上以下资料到工商局办理即可:
1.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3.董事会决议;有关
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机关要求其他材料。
《公司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七条
《公司法》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