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未来婆婆房子贷款未还完,房子过户给我们,婚后贷款是不是只能由我们自己偿还,这样离婚才有房产分割权

婚姻家庭
2023-05-30 13:36: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在产权上有所变更,如有变更,可作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
  • 你好,请问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找本律师进行详细沟通!便于为您分析。
  • 是的,不然就算在你名下,婆婆出资也还是她的
  • 有贷款没还完不能过户
  •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
    不管你有没有过错,她都无权要求你净身出户。是不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最终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纠正一个观点,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是不是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也没有什么贷款你一直在还或者她一直在还,是大家一起在还。
    所以这套房子至少有你一半产权。
    除非该房产是由你父母出资购买,且只登记了你一个人的名字,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首付部份是你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份为共同财产。
  • 婚后一方还贷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协议个人的除外。第一种情况,结婚后,男方的收入为家庭共同财产,此是以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女方可主张自己的权利。第二种情况,第一年也是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后面男方父母一次付清,可认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如果他们之间有约定,也可以是借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
    不管你有没有过错,她都无权要求你净身出户。是不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最终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纠正一个观点,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是不是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也没有什么贷款你一直在还或者她一直在还,是大家一起在还。
    所以这套房子至少有你一半产权。
    除非该房产是由你父母出资购买,且只登记了你一个人的名字,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首付部份是你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份为共同财产。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