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赃物并已经销售的,属于善意取得,不承担法律责任。 但如果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是赃物而仍予收购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
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
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
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