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解封后谁来撕封条?

其他
2023-05-26 09:22: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直接告知法院直接撕掉
  • 法律分析:封条解封的手续如下:首先,提交相关证据及申请书到查封部门申请封条解封;然后,如果查封部门同意解封,应当在三日内制作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送交协助查封的有关部门办理解封;最后,解封时要通知财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到场,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也未委托他人到场的,办案人员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解封。解除查封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制作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送交协助查封的有关部门办理,并通知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张贴制式封条的,启封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也未委托他人到场的,办案人员应当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予以启封。提取的有关产权证照应当发还。必要时,可以予以公告。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
    第七条 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应当经作出原查封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送交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续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案件重大复杂,确需再续封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封手续的,查封自动解除。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续封决定告知有关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第三十九条 解除查封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制作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送交协助查封的有关部门办理,并通知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张贴制式封条的,启封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也未委托他人到场的,办案人员应当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予以启封。提取的有关产权证照应当发还。必要时,可以予以公告。


  • 封条解封的手续如下:首先,提交相关证据及申请书到查封部门申请封条解封;然后,如果查封部门同意解封,应当在三日内制作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送交协助查封的有关部门办理解封;最后,解封时要通知财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到场,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也未委托他人到场的,办案人员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解封。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第三十九条:解除查封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制作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送交协助查封的有关部门办理,并通知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张贴制式封条的,启封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也未委托他人到场的,办案人员应当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予以启封。提取的有关产权证照应当发还。必要时,可以予以公告。



  • 封条解封的手续如下:首先,提交相关证据及申请书到查封部门申请封条解封;然后,如果查封部门同意解封,应当在三日内制作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送交协助查封的有关部门办理解封;最后,解封时要通知财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到场,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也未委托他人到场的,办案人员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解封。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