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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好了可以做伤情鉴定吗

损害赔偿
2023-05-26 10:42:09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去鉴定,鉴定完,就可以协商赔偿问题
  • 您好,可以,上好了以后就可以做伤情鉴定了
  • 你好,是可以做伤情鉴定的
  • 可以申请伤情鉴定赔偿的
  • 你好,伤好了还可以做的

  • 1、伤情鉴定是指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关于伤情鉴定规定了鉴定的人员及其责任,鉴定流程等。



  • 1、受伤申请司法鉴定的方式。
    (1)提供有办案机关公章的申请书。
    (2)提供县级以上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等报告。
    (3)受害人接受治疗的治疗医院出具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等相关材料。
    (4)被评定者应当亲自接受检查。
    (5)缴纳司法鉴定的相关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3、鉴定的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受理鉴定,认真询问受伤史、检验伤情并及时拍照,根据伤情需要让伤者到有关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及复查,某些医学资料应按照“会诊制度”请有关医学专家会诊。4、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按照鉴定书审核签发制度由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交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5、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当事人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或重新鉴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 什么时候发生的伤情?您好!您这边是什么情况?请具体说说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提供帮助
  • 伤情鉴定一般是公安机关安排来做,作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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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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