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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母亲早逝,父亲再婚,现在生病要求我赡养支付医药费,还有个亲弟弟

婚姻家庭
2023-05-26 17:33:4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作为您父亲的孩子有义务赡养老人,您弟弟如果已经成年,那么就是你们两人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关于各方承担的赡养费数额你们可以进行充分的协商,协商不成的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你好,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是要支付赡养费的,但数额可以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你的经济条件酌情确定,建议先于你父亲协商。
  • 你好,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你弟弟成年了有劳动能力的话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
  • 你好,请问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找律师进行详细沟通!

  • 1、赡养费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一次付清合法。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该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双方可以协商决定赡养费用的支付时间或者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法律分析:从六十岁开始赡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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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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