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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去世财产有没有儿女的份

继承
2023-05-31 19:23:1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继承,就应该按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 如果是法定继承,女儿有继承权,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
  •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儿女可以分。
  • 父母一方过世,遗产的继承方式:如果去世方的配偶还健在的,首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同其他财产一起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配偶,被继承人的父母,孩子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留下遗嘱、遗赠协议的,则优先按照遗嘱、遗赠协议的内容分配去世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遗产时一般要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继承的方式:若生前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最后进行法定基层,且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遗产时一般要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您好,一般情况下,父母一方去世,若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配偶、父母和子女。
  • 有,父母一方去世的,先分一半给死者配偶,剩余一半是死者的遗产,有死者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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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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