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19年的时候我的胳膊在一次训练中被人摔伤了,摔伤后,她虽然带了礼品给了500块钱,但是没有照顾过我,而且她家长没有打电话关心过,然后我们本来商量着说医药费一人一半,但是她家里人让一分不出,请问我可以起诉她吗还是私下商量

损害赔偿
2023-05-24 15:59:2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报警,然后协商不成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