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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刑事案件罚金已经交了还是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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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16:37: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案件到那个阶段了,可以帮你解答
  • 刑事罚金刑的执行的注意事项:
    1、罚金刑的执行主体必须是第一审的人民法院;
    2、罚金刑的执行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刑事罚金刑的执行要注意下列事项:罚金需要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否则人民法院会强制被执行人缴纳;以及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刑事罚金刑的执行的注意事项:
    1、罚金刑的执行主体必须是第一审的人民法院;
    2、罚金刑的执行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够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能够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你好,网络估计还未更新案子的情况
  • 两种可能,第一是法庭准备从轻判处,例如缓刑、单处罚金等,为避免判决后执行问题,提前通知交纳;另一种,判决前正常的询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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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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