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定亲后男方三年不联系,女方提出退亲,男方索要彩礼怎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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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证的情况下,没生活在一起,彩礼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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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男方还是女方,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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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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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对方就彩礼问题协商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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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上是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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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已赠的彩礼可以要回:
1、男女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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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彩礼一般不能返还。但如如下情形之一除外:
1、男女双方还没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后两种情形,双方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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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已赠的彩礼可以要回: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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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彩礼肯定要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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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领证没有一起生活,是可以把彩礼全部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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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