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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2007年刚进公司上班,开始16个月没给我买社保,18年途中又停了一个月,这种情况有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5-24 14:58: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是可以要求给您补缴的
  • 你好!你可以要求补偿的
  • 你好,根据劳动法及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如果没有为你购买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买社保的,按照经济补偿的2倍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从未缴纳过社保,那么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及诉讼维权。如果缴纳过社保,但是数额不足,那么可以通过要求社保行政机构要求企业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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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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