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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未经我的允许使用我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在群内恶意发布 这属于什么?

人格尊严
2023-05-25 14:58:3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属于侵犯你的肖像权,可以要求对方删除并且赔偿
  • 侵犯肖像权 可以要求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 您好,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涉嫌侮辱罪Y
  • 上述行为可能涉及侵犯你肖像权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
    肖像权: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果发布照片是为了盈利(严格讲公众号也算),就侵犯了你肖像权。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另外如果借照片虚构故事,编造谣言损害你名誉或者人格尊严的也是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发布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在网上到处乱发别人的照片算违法的,侵犯了肖像权,但不等于犯罪。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一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一般原则是:公民对自己的形象的再现权有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观物质媒介上和空间里的再现自己的形象的权利;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这种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原创图片的行为,无论是用作社交媒体的个人头像,还是发朋友圈时作为配图,都是侵犯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未经您的允许使用您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在群内恶意发布是一种侵犯您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收集证据证明该照片是您的肖像,例如拍摄时间、地点、拍摄方式等。
    联系相关人员:您可以联系相关人员,要求其删除该表情包,并停止侵犯您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对方拒绝停止侵权行为,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如果您发现自己的肖像被未经允许地使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被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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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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