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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六个多月了 想离婚??还有一个两岁多的儿子??我目前没有工作??请问法院是否叛离??孩子会判给我吗?

婚姻家庭
2023-05-24 10:00: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怀孕6个月了可以离婚。怀孕6个月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一般在女方怀孕六个月的时候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男方提出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受理必要的也是可以离婚的。
    2、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像这种情况,一般是会判给你方的,这也符合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可以让孩子随你方生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法律分析:判给母亲。孩子还在哺乳期的夫妻双方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的,通常情况下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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