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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停车位,由物业签订合同卖给自己物业的人

合同纠纷
2023-05-24 05: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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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停车位开发商可以卖给第三方公司。小区地下停车位销售合法。住宅区的地下停车位可以约定出售或出租。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小区物业责任是什么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
    4、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
    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首先,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出售任何车位,不仅仅是地上停车位。您所说的情况应该是物业公司受开发商的委托,代开发商出售地上停车位的情况。
    首先明确一个原则,如果地上车位占用了业主的公摊面积,换句话说就是共用部分,那物业公司肯定是没有权利卖的,而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占用公摊面积的地上停车位,开发商(物业)也不会卖,因为卖了也没办法办理产权,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一般来说,开发商(物业)卖的地上停车位本身就是规划车位,并未占用业主的公摊面积,其产权完全属于开发商。
    当然,如果开发商(物业)确实把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的地上停车位出售的,大家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事先约定。或者协商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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